按照河北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安排,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保公平、促竞争”城镇公用企业垄断问题专项执法行动,聚焦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用事业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专项执法行动自3月份开始至11月份结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力量对公共服务行业存在的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行为开展整治和纠正,重点查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消防等领域公用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限定交易、拒绝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违法行为。通过查处、曝光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推动公用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切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促进公用企业增强合法经营、反垄断行为自律和公平竞争意识,不断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利用各种形式和媒介,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反垄断法律法规和竞争政策宣传,推动经营者提高垄断行为自律意识与垄断行为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履行社会监督的能力。
欢迎社会各界发挥监督作用,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